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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2006年10月23日 09:33 管理员 点击:[]

一、非本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档案库房,也不得单独在档案库房逗留。

二、档案材料进出库房须严格办理登记手续。

三、工作人员随时保持室内清洁,库房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杂物,做到无虫、无鼠。同时,库房应有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强光的措施。

四、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放易燃、易爆物品。搞好消防设施、电器设备、照明线路的日常管理,彻底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五、工作人员进出库房需随手关门,要强化防盗防遗失意识,切实保护档案安全。

六、控制好室内温、湿度。库房标准温度为14—24度,标准相对湿度为45—60%。

七、每年对库存档案进行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八、对档案的安全定期组织检查,记录在案。对破损、褪变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

 

 

重庆工商大学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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