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档案馆作为全校档案工作的主管部门和集中管理全校档案的业务机构,其承担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学校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制度,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档案法制意识。
二、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全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和保管全校各类档案、有关资料及文物,并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四、做好“防火、防水、防盗、防虫、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及温湿度控制”等档案实体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延长档案寿命。
五、负责学校内部档案的归档和管理,严格落实学校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时组织对已超过保管期限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六、负责全校各类档案资源的利用服务工作。编制检索工具,编写档案参考资料,汇编档案文献,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七、负责学校档案数字化、信息化工作。拟定完善电子文件归档,电子文件元数据,档案信息采集、整合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标准,建设和维护档案信息资源目录、全文和多媒体数据库,开发利用数字档案管理应用系统和数字档案馆门户系统。
八、负责指导、协助和督促本校各单位做好各类档案的整理组卷、归档移交等工作,组织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
九、负责学校档案史料编研和专题展览工作。开展档案史料的调查、编研,编辑《年鉴》等,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发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利用者教育活动,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十、负责学校校史馆运维管理工作。结合学校校园文化建设,设计、布展和管理有本校特色的校史馆,以及举办其它各种形式的校史展览,为学校重大活动提供档案服务。
十一、开展档案学理论和档案工作实践研究,积极参加档案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档案工作者自身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十二、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